歐共體studenten 得到研究津貼
海牙- 學生從歐共體罐頭在荷蘭完成
研究財務得到如果他們有居住的歲月這裡至少五。
他們然後有資格獲得津貼, openbaarvervoerjaarkaart 和
貸款。
狀態秘書Rutte (教育) 寫那星期一在答復
在VVD 和PvdA 的問題。 現在題為歐共體studenten 只
貢獻為學院金錢。 荷蘭加寬規則在最近以後
歐洲法院在盧森堡在法語情況下
需要研究財務在英國的學生。 根據法院他有
然後糾正因為他居住已經三年在英國。
荷蘭選擇五年的期間因為那些燕尾
2006 年5月1 日開始有效的歐洲方針。 根據這個規則
有歐共體公民對EU-MEMBER 狀態供應如果他們那裡
比五年法律上長期居住。
歐洲法院規定, 土地研究財務必須給
歐共體公民, 但能投入情況。 學生已經必須一些
幾年在國家居住, 或有其它鏈接與國家。
法院宣判了中間3月在法國學生Dany 的事情
Bidar 。 1998 年他搬, 與它的母親到英國, 他
前被跟隨中學的三年。 然後他vervolgens
英國野人學習, 他津貼被拒絕。
來源"歐共體studenten 得到研究津貼": 通信機
"歐共體studenten 頂頭索引頁得到研究津貼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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